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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瑞典文学涉猎实在不多。
三四卷斯威登堡的神学——幻觉作品,十五至二十篇斯特林堡(在一段时间里他曾是我的神,排在尼采之后)的文章,一部塞尔玛·拉格洛夫[1]的小说和一部海顿斯坦姆[2]的短篇小说集,也许就是我对这个北极国的全部知识。
这几天我刚读完新作家古斯塔夫·扬松的《古本·科默》。
其英译本——令人钦佩——出于克劳德·内皮尔之手,题为《老人们来了》,由伦敦洛瓦特·迪克森出版社出版。
比照作者雄心勃勃的意图——揭露在最后几章中出现的一个被别人神化、痛恨和中伤的人,并对小说中的人和事作出他无所不知的末日审判——作品是失败的,是大可原谅的失败。
弥尔顿要求诗人本身就是一首诗,这种要求可以引出无数的归谬说法(如,要求雕塑家本身就是一辆四驾马车,建筑师本身就是地基;剧作家本身就是一出幕间剧)。
但也使人想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:作家能否创作出比自己高明的人物?从智力方面说,我以为不能。
福尔摩斯好像比柯南·道尔聪明,可是我们都知道这里的秘密:是后者告诉前者答案,而前者假装猜想。
查拉图斯特拉——噢,预言风格的危险成果——不如尼采聪明。
至于查尔斯——亨利·德·格雷维,本篇小说被神化的主人公,其平庸和善辩一样明显。
此外,扬松也不太精明。
在主人公回家之前的三十二开本四百页中,没有写一行文字来引起或增加我们的担心,让我们哪怕顺便猜想一下主人公的毁誉者们是有道理的,最后再让受诽谤的人出现,于是我们可以证实,他的确是一位圣徒,我们的吃惊也就消除了。
我批评了作品的结构,或者说写作手法。
对于文字,我只有也只能表示祝贺。
排除那个象征性的或神奇的主人公(作者出于慈悲,把他不祥的露脸安排在第四百一十四页上),其他人物都是令人信服的,有的——如本特——还是写得很出色的。
黄锦炎译
[1]SelmaLagerl?f(1858—1940),瑞典女作家,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著有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等。
[2]VernervonHeidenstam(1859—1940),瑞典诗人,191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著有组诗《朝圣和漫游时代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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